计划财务处

部门概况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概述: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实施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财务收支业务的具体承办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制定和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负责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价值管理,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运转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主要职责:

1.制度建设。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促进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预决算管理。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编制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及院内二级经费预算,并负责预算执行与管理工作;编制完成年末财务决算,负责监督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3.资金管理。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依照学校核定的资金分配计划,按额度进行二级经费预算控制,实施资金的统筹管理,提高存量资金增值效益。加强学校收支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创作等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4.财务管理。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统计、税务等工作。参与各种经济合同的订立,并按合同规定,监督合同执行。负责办理交纳各项税款和财政专户资金,完成本单位银行、税务、物价年检、变更等工作。负责浙江省财政厅财产信息库审核,做好学校资产的分类核算及对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保证资产安全。负责学校的银行账号、财务印章和票据管理。负责编制职工工资表并发放;协助人事处对绩效工资的预测和控制及全院人员经费的发放。负责职工公积金管理。

5.会计核算。负责处理会计日常事务。做好各种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资料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编报财务月报、季报、年度预决算报表及上级要求申报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资料分析,及时提供建设性意见。

5.内控建设。负责制定完善学校内控手册,配合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做好年度内控评价。配合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做好上级部门、学校系部审计、检查工作。

6.绩效评价。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负责学校项目经费的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协助学校其他部门完成上级管理部门的单项绩效评价工作。

7.档案收集。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相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财务处其他日常工作。

8.学费管理。负责学生学费的收缴、学生管理系统维护、财政公共平台支付协调、学费项目财政对账及学生因故学费的退费。

9.部门管理。贯彻落实学院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各级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开展部门业务培训。负责部门所属区域的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及部门管理的国有资产安全。

10.其他任务。负责监管下属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会计兼任。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财务处目前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会计5人,出纳1

唐敏         联系电话:87150068  邮箱:cwc@zj-art.com

潘丽慧      联系电话:87150760

叶倩芸      联系电话:87150182

王欢         联系电话:87150180

胡巍慧      联系电话:87150182   

吴佳宁      联系电话:87150180

姚晨鑫      联系电话:87150069

戚幸怡      联系电话:8715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