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统战部)

部门概况

宣传部(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党委宣传部

1.负责制定学校宣传思想文化整体规划和宣传思想领域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统筹协调推进实施。

2.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承担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管理和相关情况的分析研判工作;牵头做好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活动的导向管理和审批备案工作;会同教务处指导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和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承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3.负责学校党的理论研究、学习和宣传工作,组织学校党建思政课题研究;负责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工作,组织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并做好指导、督查、考核等。

4.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构建“大思政”格局,完善“三全育人”体系;承担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组织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学习与推广;指导协调各二级党组织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学校舆情信息工作,进行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工作,建立完善校园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会同相关部门应对和处理舆情突发事件;组织培育校园网络评论员队伍;统筹指导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在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决策部署。

6.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对外宣传,提升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组织开展学校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学校官方网站、校报和新媒体等宣传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部门) 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好二级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统筹协调与校外媒体来校采访报道的管理、审核工作;承担学校重要会议、活动新闻宣传的摄影等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工作,做好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

8.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协调开展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实施推广工作;负责学校校园文化阵地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和校园文化品牌创建等工作;负责校级宣传品设计制作推广;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文化氛围营造等工作。

(二)党委统战部

1.负责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统战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负责统一战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3.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协助民主党派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4.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

5.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的制度,重点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6.负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外干部的发现、选拔、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各级人大、政协党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负责联系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7.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统战工作;协助做好留学归国人员和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同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