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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来源:基础部   作者:基础部   时间:2014-04-17   人气: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指导意见,学院就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次数

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在每年上半年进行一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但还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含全聘)教师可以申请办理。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必备条件

1、具备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不作要求,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不作要求;

3、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教师应取得《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已在高校、教师进修院校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途径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的可免修(提供相关证明),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不作要求;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除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外)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在4月24日8:00至4月30日17:00的时间段在登录到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上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逾期不能补报。

2、人事处审核:申请人请于5月4日至5月6日到人事处进行审核,现场审核请申请人同时提供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可直接生成《申请表》,须a3纸双面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须有“合格”的明确结论和公章)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也可在网上申报右上角“资料下载”栏下载,1-3栏申请人填写,4-9栏所在部门填写);

(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8)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学历证书上已反映是师范教育类的可不递交)

(9)学校实行人事代理的全聘申请人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10)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原件及影印件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定文件及影印件(教授、副教授)。

(11)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要求与网上申报照片版本一致)。

(12)学院管理教辅部门兼课教师人员还需提供任教部门证明材料(见附件5)。

注: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要求,从2014年起申请人在学院人事处审核时,根据《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见附件4)一次性提供齐全,逾期不能补交材料,材料清单粘贴在本人档案袋上,袋内材料种类及数量须与材料清单相符。

四、其他事宜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内,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签名确认。

2、上级正式通知文件待发,因时间紧迫,学院根据上级指导意见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3、联系部门:人事处,联系人:江科元,联系电话:87150149。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2、《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

5、《管理教辅部门兼课教师证明》

                                                                       基础教学部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学院关于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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