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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

来源:基础部   作者:基础部   时间:2014-07-19   人气:

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2014年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文职改【2014】15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年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取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可以兼(转)评相关专业的艺术系列职称,但不能直接申报高一级艺术系列职称。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非专任教师,可以直接申报艺术系列职称。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表格并提交佐证材料,相关表格及材料要求见附件。

2、部门推荐:所在部门提交推荐意见,连同个人申报的表格及佐证材料一起在7月25日前提交人事处,逾期不接受补报。

3、审核审查:学院初审,报文化厅资格审查。

4、省文化厅资格审查通过,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纸质材料。

特别说明:今年省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高校自主评审的相关通知已经下达,但实施细则尚未公布,学院的实施方案也因此尚未完成。鉴于此,为了不影响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志先对照文件提交材料,报文化厅资格审查。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正式文件下发、学院实施细则出台后,对照后续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同志再参加评聘后续过程。

三、其他

1、兼(转)评人员评审费用由学院支付,晋升人员评审费用先由学院垫付,评审结束后统一在本人工资中扣还。

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8.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9.艺术系列《评审表》填写要求

10.艺术系列《综合表》填表说明

11.艺术系列评审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关于2014年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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