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2014年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文职改【2014】15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年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取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可以兼(转)评相关专业的艺术系列职称,但不能直接申报高一级艺术系列职称。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非专任教师,可以直接申报艺术系列职称。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表格并提交佐证材料,相关表格及材料要求见附件。
2、部门推荐:所在部门提交推荐意见,连同个人申报的表格及佐证材料一起在7月25日前提交人事处,逾期不接受补报。
3、审核审查:学院初审,报文化厅资格审查。
4、省文化厅资格审查通过,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纸质材料。
特别说明:今年省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高校自主评审的相关通知已经下达,但实施细则尚未公布,学院的实施方案也因此尚未完成。鉴于此,为了不影响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志先对照文件提交材料,报文化厅资格审查。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正式文件下发、学院实施细则出台后,对照后续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同志再参加评聘后续过程。
三、其他
1、兼(转)评人员评审费用由学院支付,晋升人员评审费用先由学院垫付,评审结束后统一在本人工资中扣还。
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8.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9.艺术系列《评审表》填写要求
10.艺术系列《综合表》填表说明
11.艺术系列评审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关于2014年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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