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我院廉政警示教育会在行政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学院党政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副处以上中层干部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黄杭娟主持。
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夏开堂以近期省级文化系统出现的两起违法违纪案件为典型,结合我院的实际工作情况,给大家上了一堂严肃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通过第一起与职称评定相关的案例,夏书记提醒大家要注意把握好正常的辅导费、专家咨询费与受贿的界线。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能接受请托人、相关利益人给的钱和物,不管是多少,都要严辞拒绝,千万不能含糊。对于那些确实推脱不掉又不该拿的钱和物,或者请托人用其他方式夹带送来的钱物,在发现后要及时主动退还或上交给组织。夏书记强调,在今后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各类艺术赛事、招生专业测试以及物质设备采购等工作中,相关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履行好各自职责,防止职务犯罪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介绍第二起贪污、受贿与滥用职权案的时候,夏书记首先给大家澄清了三个问题:一是企业的返还款,或者让利、赞助款、回扣算不算公款的问题。他指出,企业或商家的返还款、让利、回扣,其实都是在用公款进行消费、采购的过程中产生的,很明确,这些钱的性质是属于公款。他告诫大家,公私一定要分清楚,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拿。凡是国家的钱、学校的钱,都必须进入我们学校的账户。不能建账外账,也不能建小金库;二是结合案例解读滥用职权罪的定义。他强调,我们在履行职责的时候,一定要依规、依纪、依照相关制度、依照法律来行使自己的职权。作为党的干部,严以用权,慎以用权,要用手中的权力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三是购物卡算不算现金,收卡算不算受贿的问题。案例中,当事人收受购物卡1.7万元,这个购物卡,法院在判定的时候是直接认定,等同于收受现金。在剖析上述案件发生的原因时,他认为,涉案人平时法纪意识比较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内心有贪欲又心存侥幸,是主要原因;客观上,单位部门制度缺失,管理松懈,监管不严,教育提醒不够等,也是造成此类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夏书记指出,学院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我省考察调研和在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将规矩和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要加强学习、提高修养,筑牢思想政治防线,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练就金刚不坏之身。他要求院属各部门、各党总支(支部),会后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主体责任,要以党总支或支部的形式召开这样的警示教育会。要把自己家的事管好,也要把身边的人管好,多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在学院里面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院党委副书记黄航娟强调,这两个发生在我们文化系统案件,对我们的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我们务必要自警自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的这根弦。
院党委书记朱海闵在随后的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中指出,大家要以案为鉴,全院党员干部,要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思想自觉、道德自觉、法治自觉、廉政自觉、发展自觉。从严要求,从实推进,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我们学院今年党建和思想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