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永权在担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及兼任宁波华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方永权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