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院党〔2016〕43号
院属各部门、各党总支:
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新学期即将开学.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明有关纪律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确保风清气正过“双节”,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文化厅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牢记禁令要求,严守纪律规定。全院各级党员干部在节假日期间,要带头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要求:严禁用公款送节礼或安排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包括电子红包);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各部门要利用开学工作会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和督促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六条禁令”: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二、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本部门师生员工传达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要紧盯开学、节庆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好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通过召开会议、提醒谈话、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管理,做到早部署、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各部门领导班子要带头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学院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针对重点部位、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不管级别高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突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部门于2016年10月11日前将本部门落实文件精神情况,以电子稿形式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室。
监督举报电话:87150121。举报邮箱:zjartjj@163.com。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