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强化监督高压惩腐保持压倒性态势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作者: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时间:2017-04-12   人气:

     3月上旬,省纪委、省监委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召开后,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广大群众的新期望新要求,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牢记使命、铁肩担当、砥砺前行,以更加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政治决心、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履责能力,切实扛起党和人民的重托。

     牢记使命明确责任,落实全面从严要求。驻厅纪检组全体成员深刻意识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执纪监督是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心底无私的浩然之气和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捍卫者、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维护者。要严格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肃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加强对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以及网络阵地等的监督检查,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抓住推选党的十九大代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和高校领导班子换届、中层干部聘任等重点,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尚未调查核查清楚的一律停止程序,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要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给党的教育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干扰阻挠调查,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对高校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等等,都要严肃问责追责,决不姑息迁就。

     紧盯“四风”强化监督,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7年驻厅纪检组将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定不移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教育工委有关规定的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四风”问题新动向。既要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潜入地下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电子红包、微信转账和快递送礼、以会议包装掩盖公款吃喝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还要关注日常行政管理、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教育管理和各类学会、协会活动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做到快查、快办、快结。二是狠抓关键节点,持续释放“持之以恒”、“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紧盯重要节假日、春秋两季开学、寒暑假、教师节、中考和高考升学等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高频次、多形式组织明查暗访,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典型的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问责、追责。三是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建设长效机制。监督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对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对涉及“四风”方面隐身变形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铁肩担当高压惩腐,巩固反腐倡廉工作成果。面对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峻复杂的形势,驻厅纪检组上下一致认为,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保持教育系统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一是扎实践行“四种形态”。深刻领会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先于法、纪严于法的理念,准确把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区别不同情形提出处理意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要把工作对象重点放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重点关注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交织等问题。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考试招生、工程建设、招标采购、职称评定、后勤管理、企业经营和失职渎职案件,贪污、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的案件,利用教育资源寻租的腐败案件等。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三是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执行教育政策变形走样、徇私舞弊、损害教育公平的问题。严肃查处骗取套取、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教育惠民资金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学生。

     千锤百炼砥砺前行,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治人者必先自治。驻厅纪检组全体成员清醒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干部没有天然“免疫力”,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纪检队伍同样存在。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把自己摆进去。一是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履职能力。要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摸索出一套对驻在单位和高校精准有效监督的经验做法。年内,协同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用三分之二的时间深入各高校了解掌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党委班子成员政治监督和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二是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规范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流程,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杜绝“灯下黑”。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真正做到直面自身问题毫不回避,“自清门户”绝不手软,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教育纪检监察“铁军”。(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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