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浙艺院党〔2017〕22号
院属各部门:
“五一、端午”双节将至,节日期间又逢学院中专及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欢度祥和平安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节假日期间,院属各部门、各位党员干部务必要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礼金、出入高档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财物;严禁教师接受学生或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品(含土特产)、礼金、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或有价证券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围绕招生工作,要自觉遵守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考试工作“十不准”纪律的通知》(浙艺院党〔2017〕18号)规定,以良好的精神风貌,热忱服务,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以实际行动取得考生及家长的信任。
希望院属各部门紧紧抓住“五一、端午”这一节点,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及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院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院纪委举报电话:0571-87150121;邮箱:zjartjj@163.com。欢迎广大师生对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