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培养边疆民族地区培训舞台音响操作和钢琴调律维修人才,提高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按照中央文明办、文化部2015年全国“春雨工程”所确定的项目方案与工作布置,经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同意,全国边疆民族地区舞台音响调音师、钢琴调律师培训班于2015年9月14日—25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浙江省文化厅
(二)承办单位
舞台音响调音师培训班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宁波音王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
钢琴调律师培训班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宁波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
二、培训时间
9月14日—25日,9月14日全天报到,9月25日中午后离会。
三、培训对象
(一)舞台音响调音师、钢琴调律师两个培训班每班参训人员40名,由各有关省、自治区推荐民族地区的基层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参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钢琴演奏或舞台音响操作基础,并能用汉语普通话交流。
四、培训内容
(一)舞台音响调音师培训班
1.电子技术、电声、建筑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
2.电声学原理与应用、调音台的使用操作技巧等;
3.常用音响设备的性能、组配及使用;
4.户外、室内舞台演出音响操作;
5.考察宁波音王集团与当地剧院、录音棚等文化项目。
(二)钢琴调律师培训班
1.钢琴发展史、设计、制造理论等;
2.声学、律学等基础知识;
3.钢琴调律知识及熟练操作;
4.钢琴机械维护与维修知识并且熟练操作;
5.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听音训练等辅助知识;
6.考察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等文化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参培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承办方按火车硬卧票价标准予以补助(凭票据),在宁波培训期间的食宿及现场教学等费用由承办方负责。
(二)承办方在宁波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加培训学员注意途中安全,根据培训期间宁波的气候情况,带上适季衣物。
(四)联系方式
1.舞台音响调音师培训班
报到地址:康城阳光丽晶酒店(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谷中路东8号);
联系人:黄事栋(音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067237369、0574—88235195-536;陈 琳(浙江艺术职业学院)0571—87150078。
2.钢琴调律师培训班
报到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学苑宾馆(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368号,泰山路与新大路交叉向南100米);
联系人:种 铮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15888521785;陈 琳(浙江艺术职业学院)0571—87150078。
附件:1.报名回执
2.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文化厅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