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图书资源是我们所有人共享的,为了避免图书资源长期滞留在某些读者手中,也为了提高有限馆藏资源的利用率,我们设置了图书借阅期限,对超期图书予以象征性罚款。为了加速超期图书的回收,我们将4月23日设为“超期图书大赦日”,对大赦日期间归还的图书免除超期罚款。(温馨提示:丢失、破损和乱写乱画的图书,不在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