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系宣传稿件稿酬管理办法
为提升系部宣传工作质量,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向系部内外宣传投稿的热情,现参照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记者团稿费标准,结合本系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宣传稿件范围
包含各类新闻作品,文学欣赏作品,摄影作品等。刊发作品必须为师生员工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二、 稿酬标准
1、发表在各院系媒体上的文章,按版面及影响,每千字30-50元标准发放。
2、征用在各院系上的摄影作品,每张5元标准。报道中的照片按照每篇30元封顶。
3、稿件审核上传,按照每篇5元标准发放。
4、系报编辑,按照每版50元标准发放。
5、系部网站编辑、微博、微信编辑,按照每篇10元标准发放。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舞蹈系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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