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6月3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编外教师岗位招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试讲(授课)、面试、体检和考核,确定下列人员为单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戏剧表演兼台词教师 |
XJBYJTC04 |
白骏 |
男 |
流行键盘教师 |
LXJP02 |
施敏慧 |
女 |
钢琴教师 |
GQ01 |
杨与昂 |
女 |
计算机音乐制作教师 |
JSJYYZZ01 |
薛晓乐 |
男 |
外国语语音教师 |
WGYYY01 |
朱卓凡 |
男 |
声乐教师 |
SY04 |
丁倩文 |
女 |
舞蹈教师(戏剧系、音乐系) |
WGJS13 |
陈丽 |
女 |
WGJS04 |
李小菡 |
女 |
|
舞美教师 |
WM01 |
吴放 |
男 |
摄影摄像技术实训教师 |
SYSXJSSX09 |
王欢 |
女 |
文物鉴定与修复实训教师 |
WWJDYXFSX04 |
朱伟洁 |
男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SXZZLLK02 |
高小伶 |
女 |
公示时间:从2015年7月14日到7月22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均可实事求是地向我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在反映时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150132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邮政编码:31005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