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单位拟按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聘用马崊、林莉君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报名、考核、体检等相关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学校及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直接考核聘用对象类型 |
其他 |
学科带头人 |
马崊 |
女 |
1967.03 |
中央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
浙江艺术学校 二胡 |
本科 |
高层次人才 |
一级演奏员。具有省级以上专业文艺院团丰富的演奏经验。 |
学术骨干 |
林莉君 |
女 |
1972.02 |
上海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人类学) |
研究生/博士 |
高层次人才 |
副教授。具有相关领域内丰富的科研经历和成果。 |
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 13日到6月 21 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文化厅人事处(或机关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5212196(省文化厅人事处)
0571—85212194(省文化厅机关党委)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9号
邮政编码:31001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