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11月17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下半年编制外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经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程序,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学校及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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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外学生 公寓辅导员 |
严佳倩 |
201009992 |
女 |
1992.2 |
杭州师范大学 健康管理 |
研究生/ 硕士 |
中共 正式党员 |
何路明 |
201010113 |
男 |
1992.12 |
浙江工商学 旅游管理 |
本科 |
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22 日到1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15012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邮政编码:31005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