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长三角民歌演唱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编辑:陈僡 发布时间:2026-06-25

 

长三角民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吴越文化与江淮文化的深厚底蕴。随着生产生活方式变迁及方言使用环境萎缩,长三角民歌的演唱技艺与代表性曲目面临传承困境。为贯彻落实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演唱水平、教学能力和研究素养的民歌传承人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申报并承担的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长三角民歌演唱人才培训》正式启动,现面向全国公开招生。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色

长三角民歌作为区域文化重要瑰宝,其蕴含的水乡情怀、劳动智慧等精神内核,需要通过创造性转化赋予传统音乐以当代价值。当前,受生产生活方式变迁、方言使用环境萎缩等因素影响,长三角民歌的演唱技艺、代表性曲目面临传承困境,人才断层、方言流失、传播受限等问题日益突出。为破解民歌传承的核心难题,培养兼具演唱水平、教学能力与研究素养的复合型民歌传承人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依托70年办学积淀与丰富的艺术人才培训经验,申报并承担了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长三角民歌演唱人才培训》。

本项目立足新时代文化建设需求,坚持“守正创新”原则,以长三角民歌演唱艺术为核心,系统培养擅长演唱、精通教学、通晓研究的民歌演唱复合型人才,破解当前民歌传承中的人才断层、方言流失、传播受限等核心问题。依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雄厚的办学实力与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特邀理论学者、歌唱名家、行业专家组成教学团队,传授吴语、江淮官话等方言演唱技巧及润腔、咬字等特色技艺。通过口传心授、跨区域田野采风、联合汇报演出等特色培养方式,推动区域民歌艺术交流互鉴,为长三角文化带建设注入新活力。

 

   二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受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参谋、咨询和评估机构,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业务和事项的指导、咨询、评估等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和匹配资助,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

(二)项目主体简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办学历史70载,连续三届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系全国高职表演艺术类14个专业教学标准总领衔研制单位,入选国家“双高”建设计划。学校名师辈出,艺术创作成果丰硕,音乐剧《五姑娘》获文华大奖,舞蹈《西施别越》获中国舞蹈“荷花奖”,先后有20个项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学院肩负着浙江省民歌教学研究的重任,构建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项目保障体系,形成一体化管理模式,并接入学院智慧校园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监管。2022年和2023年举办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共同富裕看浙江”——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思政作品音乐会》《听见江南》、浙江省文化旅游厅主办的“红船向未来”声乐专场音乐会等项目,多次承办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赛的声乐和器乐赛项、学术研讨会,并与澳大利亚音乐学院合作办学,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及具体内容

本次培训周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919日,培训时长共61天。其中7月21日至8月29日集中授课40天,学员须全脱产学习。

具体安排如下:

开班仪式:2026年7月21日;

集中授课:2026年7月22日—8月29日,含理论学习、实践、采风、排练、演出等;

线上交流与指导:2026年8月30—9月19日,学生返回生源地,参与线上交流与指导,并提交相应文章。

(二)培训地点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三门(采风地)。

(三)课程设置

本项目立足长三角地域音乐文化特色,搭建起“地域特色演唱+方言技艺训练+理论研究+实践拓展”四位一体的完整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全面辐射浙江、上海、江苏、安徽等长三角地区,系统开展区域民歌演唱技法、风格韵味的深度研习。针对民歌演唱核心要点,专项开设吴语、江淮官话等方言语音训练,聚焦咬字归韵、行腔润色、特色腔调等关键技艺开展实训。同时搭配民歌文化理论讲座、民间田野采风、主题民歌工作坊等多元化教学模块,实现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四)师资力量

项目同时汇聚全国约40位歌唱家、声乐教育家、音乐理论家组成的专业师资团队,构建了“学术导师+行业名家+技能大师”的精英教学队伍,邀请包括著名女高音歌唱家程桂兰,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方琼教授,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吴碧霞,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华丽,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学院学术院长、博士生导师郭克俭,长江学者、博士生导师蓝汉林教授等进行授课。全方位提升学员的演唱技能、理论素养与实践创新能力。

1.音乐理论:

田青

中央文史馆馆员、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名誉所长、著名音乐学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居其宏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南京艺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诗原

上海音乐学院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副主编、博士生导师、原解放军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

 

黄大同

浙江省长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温州大学特聘教授、原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

 

郭克俭

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科领军人才、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浙江师范大学

 

任方冰

中国音乐研究基地副主任《音乐研究》常务副主编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施王伟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授、浙江省文化和广电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曲艺音乐集成·浙江卷》副主编

 

孙建国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授一级作曲

 

洪艳

浙江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畲族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长三角音乐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于善英

女中音歌唱家、教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声乐专业学科带头人

 

杨晓浤

女高音歌唱家教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声乐教学名师

 

2.戏曲表演

刘丹丽

著名歌剧表演艺术家一级演员教授中宣部首批“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原武汉大学艺术学院院长两度梅花奖和文华奖得主。

 

钱丽文

教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越剧声腔教学名师,主持研发国内外首部戏曲音韵电子字典《越音易通》APP、出版著作《越音易通·越剧音韵字汇》

 

孙丽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授、越剧形体教学名师,培养陈丽君、李云霄等优秀越剧演员

 

3.声乐演唱与教学 

谭丽娟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声乐教育家、一级演员、原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主席

 

方琼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上海音乐学院声歌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族声乐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音乐家协会声乐专业委员会主任

 

吴碧霞

抒情花腔女高音歌唱家、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主任、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模范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程桂兰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一级演员、原总政歌剧团副团长军队专业技术三级、文职一级、终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黄华丽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中央音乐学院二级教授、一级演员、博士生导师、北京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陈剑波

著名男高音歌唱家、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赵勇

著名男高音歌唱家、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江如虹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一级演员、原中国武警政治工作部文工团业务副团长

 

金瑶

浙江音乐学院声歌系民族声乐教研室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文华奖得主

 

魏小燕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一级演员、浙江演艺集团、浙江曲艺杂技总团独唱演员

 

刘全来

著名男高音歌唱家、浙江省文化馆副研究馆员、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声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歌唱家艺术团副团长

 

陈利敏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浙江音乐学院声歌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赵俊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一级演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声乐教学名师、国务院文化部“区永熙优秀音乐教育奖”获得者

 

杨晓亮

著名男高音歌唱家、教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声乐教学名师

 

章小敏

一级演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剧专业带头人、“文华奖”得主

 

杨韵

女高音歌唱家、教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声乐专业带头人

 

吴晓芳

博士、副教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声乐青年教师、“浙江音乐奖”得主

 

3.项目负责人

章蔓丽

项目负责人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教授、浙江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在读博士、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主席团委员

 

 

五)成果展示

本项目形成了多维度、立体化的成果矩阵,通过举办三场涵盖个人专场与团体演出的长三角民歌主题音乐会,集中展示学员演唱成果;同步汇编教学课程、主题讲座与学员心得,形成培训成果手册;举办“2026中国长三角民歌传承与发展高峰论坛”并出版配套论文集,搭建行业学术交流平台;同时建立包含民歌资源、授课视频、音乐会实况与专题讲座在内的数字教学资源库,为长三角民歌的活态传承、学术研究与传播推广提供长效支撑。

 

四、招生要求

(一)学员遴选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一定的声乐演唱基础或民歌演唱经验;

3.学员需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培训期间的学习强度和活动安排;4.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有较大发展潜力。

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专业音乐院校、师范类院校及职业院校在职青年教师;各级文艺院团、文化馆站、非遗保护单位在职青年歌唱演员、民歌传承骨干

录取方式

本项目遵循“专业、公平、公开”原则,报名截止后,项目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40名。

结业要求及成绩评定

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机制,考核合格方可结业,具体占比如下:

1. 掌握不少于5首的长三角民歌经典曲目,具备方言演唱与特色润腔能力30%)

2. 参加各阶段汇报音乐会及专场演出30%)

3. 提交1篇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总结或论文20%

4. 需满足培训总时长90%及以上出勤要求(20%);

5. 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艺术基金结业证书。

 

五、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电子文件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3957120331@139.com。邮件主题格式:“所在省+市+单位+姓名+长三角民歌演唱人才培训报名”。

1.《长三角民歌演唱人才培训》报名表(附件1);

2.脱产学习证明(附件2);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近期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JPEG格式);

5.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6.省市级及以上奖项、论文、著作及获奖成果证明;

7.个人介绍视频及个人演唱视频(2首)。

相关附件下载


  1.   附件:
    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长三角民歌演唱人才培训》


  2.   附件: 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长三角民歌演唱人才培训》


  3.   附件: 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57120331(袁)、18958042636(陈)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