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

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室   作者:纪检监察审计室   时间:2015-04-22   人气:

浙艺院党〔2014〕2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文化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文化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狠抓作风建设,有效预防腐败,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院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科研创作、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内涵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狠抓作风建设

(一)严明党的纪律。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保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对中央、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

(二)坚持从严抓作风。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抓作风建设的工作责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按照《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职能(教辅)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办法》和《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单位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开展年度专项检查。

(三)持续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办法,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规定。

落实院纪委《关于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等方面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和公款支出;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核准和报销制度。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减少文件简报数量。

(四)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加强明查暗访,重点整治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实行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

(五)切实加强效能建设。健全完善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机关部门午休时间轮流值班制等制度。完善学院学生办事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

(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完善院级领导干部联系教学单位和学生宿舍楼宇、党员教职工联系学生寝室制度,着力为基层、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健全畅通师生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和家访制度,完善处级领导干部进教室听课制度。

三、严肃惩治腐败

(一)积极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的案件。重点关注招生录取、基建(修缮)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职称评审、干部任用、人员招聘、学术诚信、资产经营、后勤管理、培训服务等领域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二)加强信访处理工作。切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处理制度,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在校园网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开通网上投诉举报窗口;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领导批示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认真核实,及时报结,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完善约谈、函询制度,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本人和有关组织核实。

四、有效预防腐败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从教)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

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专题学习。坚持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作廉政报告制度。把廉洁从政从教从业教育列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开展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工作。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为目的,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把青年学生廉洁教育纳入德育教育之中、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洁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把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纳入宣传、组织、学生等部门以及工会、团委、学生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教育合力,通过学院广播、网络、微博等现代传媒平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

(三)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征集制度;全面落实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党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透明度,维护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征求意见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落实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完善分工负责,规定程序,接受监督等制度。

(五)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院系两级领导班子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会,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层层开展分析,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分析会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机制。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动态预警,实行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科学配置和规范部门职责权限,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做到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

(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院纪委定期组织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开展督查后的回访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报告落实整改情况。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党内外的群众监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

(八)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经费使用、基建(修缮)工程建设,以及图书教材、教辅材料、食堂原材、家具寝具、学生保险、实验仪器等大宗物品采购等有关制度。规范小额基建、小额采购、小额维修等项目,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加强对二级单位人财物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政策规定,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科研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明确财务、科研、资产管理、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实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

(九)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党代会代表列席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征得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党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执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廉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十一)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全面建立学院内审制度,逐步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加大对二级单位运行经费、科研经费、重点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经营性资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学生资助经费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和基建工程全过程审计,完善财务收支和预决算审计。及时通报审计结果,扩大审计公开范围,综合运用审计成果,狠抓审计整改落实。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院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院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和保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

(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院纪委和纪检监察(审计)室的职责。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督促和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逐步实行二级单位党总支纪检委员列席有关党政列席会议。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坚守责任担当,做到正人先正己,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4430印发

上一篇: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下一篇:
Copyright © 2014 zj-ar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技术支持: 朗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