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期演出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在我院举行

来源:. 作者:季火荣/图片:季火荣 发布时间:2005-10-25

 

    为提高全省演出经纪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演出经纪行业的行为,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受浙江省文化厅委托,浙江省演出业协会与我院合作举办浙江省第三期演出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班,对浙江省各类演出经纪机构(含兼经营演出经纪业务的单位及个人)从事演出经纪业务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8天,120余名来自全省各类演出经纪机构的负责人、演出经纪业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学院成教(培训)部特聘请省文化厅市场处、省委党校及省地税局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对《文化市场概论》、《演出市场概论》、《演出经纪人》、《法律基础》等课程进行讲解。通过培训,使学员系统地掌握演出经纪业务的必备知识,全面地掌握演出市场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使学员具备处理演出经纪业务的实际操作能力,并具有演出市场的分析能力、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将由省文化厅颁发“演出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

目前,政府文化管理部门正在倾力推行建立演出经纪制度、演出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一系列旨在规范繁荣演出市场的法规,加大对演出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学院在省文化厅的领导下,作为浙江省文化艺术培训的一个基地,越来越多地承担着全省各类文化艺术的培训任务。通过承办三期浙江省演出经纪人培训班工作,我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下一个阶段承办全国演出经纪人执业资格证的培训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