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浙江省文化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参加 全国第一期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

来源:成教部 作者:季火荣 发布时间:2007-06-29

 

受浙江省文化厅委托,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被正式授予浙江省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承建单位。根据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关于举办第一期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文职鉴定字[2007]7号)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社会化考评的有关要求,622日至25日,由学院鉴定站组织51名考评员(其中学院老师40名,外单位人员11名)赴黄山参加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组织举办的第一期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共有安徽、浙江、江苏、湖南等地的134名考评员参加。开班仪式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人才评价处郭伟副处长主持。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刘长权主任到会祝贺并做重要讲话,他重申了全国文化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依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文化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满足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各类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要求而进行的考核和认定工作,对本次培训的必要性进行强调。同时,他介绍了文化行业职业鉴定就资金、职业立项、开发教材、建立题库、逐步建立鉴定站及考评员队伍等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就考评员队伍建设、确定定点的培训机构、完善机构手续、开发新鉴定工种等方面提出今后的思路。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和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应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工作职责、基本权利与义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程序规范与考务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命题和实操考试方案设计等。凡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可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考评员证有效期为三年,执证人员可在全国各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应招受聘,从事三级以下考核鉴定工作。符合高级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优秀考评员,可直接晋级为高级考评员,参加二级、一级的评审工作。在鉴定考评工作中,业绩优秀的考评员将被选入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