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启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来源:院办 作者:余培敏 发布时间:2008-09-12

 

为了进一步贯彻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浙教高教〔2008154号)精神,95日,我院召开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动员会,拉开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序幕。院长何志云、党委副书记张锦才、副院长黄杭娟,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锦才传达了省教育厅154号文件主要精神,重点解读了相关内容,要求各教学系有所担当,为大学生科技创新提供平台,要动员发动教师与学生,积极参与立项。

何志云在讲话中指出,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对于艺术学院学生来说是个新课题,要依托专业,把专业建设和教学结合起来来思考科技创新的余地;科技创新可以不必为专业限制,职业教育对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要求归结起来就是培养适应现代生活的人。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的激发比专业能力培养更为重要;创新不仅包括专业的也包括非专业的,甚至可以彼此交叉;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要把教学工作与学生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黄杭娟认为,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体现。学院将成立组织机构,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配套设施加以保障,并进行院级、省级评审工作。她要求各系结合教学和专业,积极打开思路开展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