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迪作为卓有成就的音乐评论家和理论家,对西方音乐学和音乐美学均有独到的文化分析,对创作技法理论也有全面的论述。
在本次讲座中,
杨燕迪认为,音乐理解是存在于音乐实践活动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也是理解者在解读音乐作品意义时所表现出的一种审美能力。所谓“音乐理解”:指的是理解者在面对个别的具体音乐作品时,对音乐的艺术特征和审美品格的感受、领悟、认识和判断。音乐理解是一种在音乐的各个环节中普遍存在的实践活动,或者说音乐理解贯穿于音乐实践活动的各个层面,又可被看作是音乐家、爱好者的一种(特别是有关音乐接受的)审美能力。
通过回溯和梳理自己在思考音乐理解问题时所寻求的理论支持与资源,杨燕迪表示,对音乐艺术作品的理解和判断,可以创作者对一部作品所持的总体“立意”为出发点和基石。创作者通过自己对人生、世界和艺术的体验与思考,在音乐写作中将这种体验和思考凝结为某种中心的表现“立意”,并在音乐材料的具体形式建构中和作品的实践过程中对这个中心“立意”予以具体的“实现”和展开。而接受者在理解音乐时,似乎可以采取这样的途径和思路:首先判断音乐作品中是否存在集中而深刻的“立意”,进而解释这种“立意”的意义和价值,随后考察这种“立意”是否得到实现。“立意”这个概念在触及具体音乐作品时,不仅能够涵盖内容,而且可以包纳形式——而这对于具有人文内涵同时又不放弃形体把握的音乐理解是至关紧要的。
在前述理论思辨讲解后,
在对自己立论的概括说明中,杨燕迪讲到,通过对上述各个作品的局部特征所进行的诠释性分析,可看出,以作品的立意概念为基点,考虑和解释作品的内在审美特性是一种可行的理解方法和角度。从“立意”的视角对作品进行解读和分析,具备以下几方面的优势。其一,从作品“立意”的角度出发理解作品,有助于理解者直接切入真正的艺术鉴赏通道;其二,与上述第一点有直接关联,解读作品的“立意”,有助于音乐理解的方向直接针对作曲家的创作意图,而不是针对作曲家的创作心理;其三,从“立意”的角度观察作品,可以有效地凸显作品的中心特征,有利于在理解中把握作品最独特的方面;其四,从“立意”角度解读音乐作品,有利于避免音乐理解中常见的两大阵营的截然分割——爱乐者的印象感受式描述,学院派的干冷技术式分析;也有利于避免有关音乐的文字表述中常见的内容(意义)诠释和形式(结构)分析的彼此分离;其五,以作品“立意”为出发点求得音乐理解,有助于在音乐作品研究中开拓视野、更新方法,并借此推动学科之间的整合与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