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知识竞赛

来源:. 作者:刘文广 发布时间:2006-06-08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计划》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深化我院“两课”教学改革,增强“两课”教学实效性,使我院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我院举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知识竞赛。

此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部分进行,面向全院大学生,历时两个多月。经过8场初赛,从全院参赛队伍中决出6支参赛队晋级决赛。67日晚,决赛在浙江实验艺术剧场举行,院党委书记林国荣、副院长张鸿雁等院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系党支部书记出席。当晚,剧院内座无虚席,到处人头攒动,有些师生甚至站着看完了全场比赛。同学们有的挥舞标语、有的呼喊口号,组成一个个方阵,为本系参赛队呐喊助威。

决赛首先开始的是前三轮的必答题和抢答题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影视技术系参赛队以其答题的快速性和准确性,一路过关斩将,以290分的高分遥遥领先。但在进入风险题环节后,全场形势突转,由于影视技术系参赛队出现了一次答题失利而被扣分,被音乐系参赛队迅速赶超。而音乐系参赛队在前三轮竞赛环节中一直稳扎稳打,场上比分也是稳中求进,在进入风险题环节后,他们一改稳健作风,向大分值的风险题发起挑战,并依靠台下本系方阵同学在观众必答题环节中的得分表现,将比分一路抬升,后来居上。经过多轮激烈角逐,最后,音乐系代表队力夺竞赛实力奖一等奖,美术系代表队和影视系代表队分获二等奖,文管系代表队、舞蹈系代表队和戏剧系代表队获得三等奖。同时,影视技术系获最佳团队奖,舞蹈系获最佳组织奖,最佳选手奖由影视技术系吴志渊同学获得,最佳风度奖由美术系郑啸同学获得,最佳领队奖由音乐系参赛队领队梁意娜获得。

副院长张鸿雁对决赛进行点评。他对此次竞赛予以肯定,策划组织部门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值得肯定,竞赛题的出题涵盖面广泛、重点突出,各参赛队的同学们在决赛中都有不俗表现,值得鼓励和表扬。他还就决赛中的一些不足之处提出了看法和建议,给决赛的策划组织方和在场师生以启示。

赛后,获得竞赛最佳选手奖的影视技术系代表队领队吴志渊同学表示:“为了这次比赛,我系参赛队员付出了很多,他们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认真熟悉、背诵相关赛题,绞尽脑汁,直至比赛最后一刻。现在,看到他们的付出有了回报,我为他们感到高兴。”许多参赛同学还表示,他们为自己能够成为本系参赛代表队中的一员而感到自豪。通过参与这次知识竞赛,加深他们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让他们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