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四期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举办

来源:成教部. 作者:通讯员 发布时间:2008-11-17

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推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文化行业人员整体素质,为文化行业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和骨干,促进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3]117号)的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社会化考评的有关要求,1113日至16日,设立在学院的浙江鉴定站组织53名考评员参加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主办、我院承办的第四期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学习。

开班仪式由成教部谢青主任主持。学院常务副院长张鸿雁代表学院对文化部领导来院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同时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副主任刘般若到会祝贺并作重要讲话。她重申了全国文化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依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文化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满足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各类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要求而进行的考核和认定工作,提出了本次培训的必要性。刘般若并就考评员队伍建设、确定定点的培训机构、完善机构手续和具备条件的可试行开展鉴定工作、开发新的鉴定工种等工作提出下一步的思路。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和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应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工作职责、基本权利与义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程序规范与考务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命题和实操考试方案设计等。凡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考评员证卡有效期为三年,执证的人员可以在全国各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应招受聘,从事三级以下考核鉴定工作。符合高级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优秀考评员,可直接晋级为高级考评员,参加二级、一级的评审工作。鉴定考评工作中,业绩优秀的考评员将被选入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来自浙江、河南、上海的70名考评员参加了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