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书记林国荣就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深刻内涵、目标、任务、应遵循的原则,针对艺术类高校的办学特色、我院和谐校园建设的实际等做了中心发言。他强调我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应从四方面着手:首先,全院要认真领会中共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其次,我院要结合省委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举措,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深入开展建设和谐校园活动。一是把握学院全面发展的主要矛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文化建设培养高素质、高质量人才。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层次。三是进一步提升科研创作、理论研究能力,坚持“一个中心,两个翼”齐头并进。四是提升全院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办学综合竞争力。再次,积极落实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强调平安的校园、和谐的环境、规范的制度是教育教学的基础,是学院发展的保证。最后,他要求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力度。校园文化是全体教职工追求的目标,是办学理念、师德师风、校风、校训的凝结。全院应继续发扬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严谨认真的求实精神、求同存异的团结精神、令行禁止的责任精神、先公后私的奉献精神,培育和建设和谐商大精神,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生活的家园、精神的乐园、成才的摇篮。
林国荣在讲话中指出,只有不断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路上不断创新,取得喜人成绩。他表示此次学习仅仅是开端,院党政领导及各级班子务必做到:1.认真组织党政干部、教职工学习领会中央决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围绕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授课。2.教职工学习全会精神,应该结合当前的评估工作,分析研究本教学单位存在的主要不和谐问题,出台解决办法与措施。3.抓紧、抓好本学期工作尤其是评估工作,围绕评估,以评促建。4.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各民主党派组织结合实际,围绕全会精神为建设和谐校园献计献策。
院党委副书记朱海闵在发言中表示,要深刻领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推进我院和谐校园建设和教学评估等当前各项工作中去,集中精力抓发展,全力以赴促和谐,确保我院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目前我院群策群力以评促建,各级党组织应行之有效地化解、输导各种矛盾,形成全校齐心协力干事业的氛围。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黄大同立足音乐理论,畅谈了“和”的本质与流变。他指出“和”即“龢”,是一种竹管编成的乐器。“和”由本意乐器、乐声和调引申为阴阳调和,礼乐、次序的和谐,发展到其现代意义,对于最优化规律的追求。我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建设和谐校园,实质是在一切关系间寻找最优化的规律,把我院建得更好。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黄杭娟发言说,和谐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和谐是发展的基石,发展又巩固和谐。我院建设和谐校园就是要考察与落实院办学指导思想与教育教学的实际操作是否和谐,师生的专业成果与文化知识储备是否和谐,师生的文明行为与专业类院校的领先地位是否和谐。
艺术研究所副所长蒋中崎、基础教学部副主任史长虹、科研处副处长施王伟、宣传教育处处长马向东、组织人事处处长张明珠、戏剧系主任支涛等分别结合我院科研创作、教育教学、思政教育、新闻宣传、组织人事等工作实际,先后畅谈了学习全会精神的体会,他们一致认为学习全会精神要与当前我院工作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做好评建整改工作;要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我院形成人际祥和、政通人和的良好氛围;要身体力行,把思想认识、体制建设、学科发展、育人工作等统一到全会精神中来,积极创建和谐校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一致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会议强调构建和谐校园是我院“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是我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凝聚人心、师生员工全面发展的要求。当前我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全体教职工都应振奋精神,迎接评估,为我院的美好明天努力奋斗。